汽車VOC相關標準解讀
汽車VOC相關標準解讀
一、汽車VOC相關標準
1、我國汽車 VOC檢測相關標準歷程
目前,我國出臺的有關汽車VOC 的直接標準只有兩個,即 HJ/T 400《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和 GB/T 27630《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
HJ/T400 規定了 M 類(載客)車輛和 N 類(載貨)車輛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的采樣和測定方法,但是該標準只適用于車輛靜止狀態、恒溫及恒濕條件下的車內空氣采樣,并未涉及車輛運行狀態下的車內污染物采樣,而且未對車內空氣污染物的指標與限值進行規定。
GB/T27630 規定了車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濃度要求,給出了汽車車內各 VOC 污染物的限值標準。該指南引導汽車企業開展車內 VOC 控制工作,但引起的爭議也暴露出我國在汽車揮發性有害物質管理方面仍面臨一系列問題,且指南只針對我國整車的 VOC 標準,汽車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并無相關國家標準,沒有從源頭控制 VOC 的排放問題。
二、汽車VOC主要測試方法
針對汽車VOC含量測試,主要從整車VOC、總成(車內零部件)VOC以及材料VOC。下面將分別講一下對應的測試方法。
1、整車VOC含量測試方法:
不同車系相應不同的測試標準,包括德國PV3938標準、日本《車內VOC試驗方法》、俄羅斯GOST R51206-2004標準以及國內《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試方法》即HJ/T 400-2007測試標準,具體測試條件如下:
PV3938測試標準:測試條件:23oC、50% RH;測試方法:靜態測試;采樣方法:使用紅外燈同時照射車內不同部位使其表面溫度達到65oC,封閉一定時間后采集車內空氣樣品。
《車內VOC試驗方法》:測試條件:23oC、50% RH;測試方法:半動態測試;溫度調整到40oC,保持4.5h后使用DNPH采樣管采集車內空氣30min后測定甲醛;采樣結束后啟動汽車發動機,使其空調正常工作,測定VOC。
GOST R51206-2004標準:測試條件:23oC、50% RH;測試方法:動態測試;模式一:以速度50公里/小時勻速行駛行,行駛速度穩定20分鐘后測試;模式二:以制造廠家規定的最小穩定轉速空轉20分鐘后測試。
HJ/T 400-2007測試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7年12月7日發布,2008年3月1日實施。標準規定了測量機動車乘員艙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的采樣點設置、采樣環境條件技術要求、采樣方法和設備、相應的測量方法和設備、數據處理、質量保證等內容。
環境溫度:25.0±1.0 oC相對濕度:50 ±10%。測試方法:1、受檢車輛放入符合規定的車輛測試環境中;2、新車應為合格下線28d±5d并要求內部表面無覆蓋物;3、車窗、門打開,靜止放置時間不小于6h;4、準備期間車輛測試條件應符合規定,安裝好采樣裝置;5、關閉所有門窗,受檢車輛保持封閉狀態16h,開始進行采集。
2、零部件(總成)VOC 含量測試方法:
測試標準:VDA 276
測試方法:平衡濃度排放氣體
3、材料VOC含量測試方法:
3.1 氣味 標準:VDA 270;
3.2 甲醛Flask氣瓶法 標準:VDA 275;
3.3 霧化光澤度法 標準DIN75201 A;
3.4 有機物釋放 標準:VDA 277;
4.美系、歐系以及日系主機廠對VOC測試的要求
目前對于汽車整車VOC含量的測試標準主要有美系、歐系以及日系三種,分別對應的是頂空方法(HS-GC/MS)、熱脫附法(TD-GC/MS)以及袋子法(Bag-TD-G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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