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跌落測試
一.1.2米跌落測試的原因:
根據(jù)民航規(guī)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
二.跌落測試空海運輸鑒定的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 24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4)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 30kg。條件限制交運的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品)運輸。如果下述任一條件無法滿足,則應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
三.跌落測方法:
裝有電泡的包裝件進行1.2米跌落試驗。每個包裝件進行5次不同方向的跌落試驗,要求不使其中所裝的電池或電池組受損,不使內裝物移動,以致電池組與電池組(或電池與電池)互相接觸,并且沒有內裝物釋出。
四.跌落測試結論:
包裝好的鋰電池,從1.2米跌落后電池無移位,無泄漏,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現(xiàn)象,測試通過。